江西赣饶商会经费管理办法
第一条 根据本会章程,为规范本会经费管理,保障本会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,接受会员的有效监督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会费收支本着“取之于会员,用之于会员”和“勤俭办会”的原则,精打细算,严格管理。
第三条 经费来源:
1.会费;
2.企业或社会的捐赠、赞助;
3.银行利息;
4.有偿服务的收入;
5.其他合法收入。
第四条 经费支出主要用于:
1.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会长会议、党委会、监事会经费;组织专业性课题研究、专项调查、学术研讨活动经费;
2.举办业务培训班、学习班和组织省外、境外交流、考察等活动的补贴性费用;
3.本会网络建设及运行费用;
4.编辑、发行协会刊物、以及为会员提供信息和业务资料等费用;
5.常设机构办公、业务费用及工作人员工资、补贴和有关福利待遇;
6.接待费用;
7.加入有关社会团体应交纳的会费;
8.党委开展日常活动正常开支费用;
9.监事会开展日常活动正常开支费用;
10.举办为会员服务的各项活动支出
11.其他必要的经费开支。
第五条 财务管理
1.按照《会计法》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建立本会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;
2.聘请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本会会计并不得兼任出纳。经费收支必须实行会计核算,保证会计资料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会计、出纳离职时,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;
3.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由秘书处负责,本会法定代表人为本会财务负责人;
4.秘书处须定期编制会计年度预算和决算,定期向理事会和会员大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,并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;
5.本会换届或变更法定代表人之前,必须接受省民政厅组织的财务审计。
第六条 本管理办法经2024年5月23日第二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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